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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延时服务制度
发布时间:2021-07-02 17:20:10来源:乌海热力

       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,优化我公司营商环境,更好地为用户提供便捷、高效、全方位的服务,方便用户办理各项业务,提升窗口服务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      第一条  总体要求

       通过完善延时服务,不断拓宽服务渠道,优化服务水平,力求达到窗口办事无“断档”、办理事项无“空档”、优质服务无“阻挡”的目标。

       延时服务的适用范围

       延时服务的适用范围有工作日延时服务、节假日延时服务。

       (一)工作日延时服务。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内,为用户办理常规业务、投诉事项,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时,未办理完毕的,必须延时办理完毕,为用户办事提供延时服务。

       (二)节假日延时服务。办事人在节假日遇有特殊情况,需要值班人员提供服务或办理事项的,值班人员为其提供服务,能够办理的,给予办理;不能办理的,先行受理后并与办事人约定时间办理。


       延时服务期间,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承诺,对办事人提出的业务咨询耐心、细致地给予答复,暂时不能答复的,应作好登记,并及时转有关部门处理。


       第三条 其它需要提供延时服务的事项。用户提出所需要提供的服务项目,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,指定人员为办事人提供延时服务。


       第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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