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,优化我公司供热营商环境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方便企业和用户办理业务,保证部门间日常工作的连续性,确保不因部门工作人员缺岗、空岗等原因,导致应办的事项缓办、急办的事项延误,确保各项相关制度有效落实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AB岗工作制度基本含义及目的
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,实行两个岗位之间兼职上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。当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,B岗代办人应自动兼职上岗,及时办理一般性或紧急性业务,保证工作持续高效有序运转的一种工作制度。
AB岗工作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度、首问负责制度等相关制度有效落实,更好的提高办事效率,提升用户满意度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各窗口服务部门及分公司都要确定AB岗,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。
第三条 AB岗责任人职责分工
(一)A岗责任人经批准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须及时向B岗代办人做好工作交接手续。
(二)B岗代办人兼职上岗后,在做好本岗工作的同时,要认真履行A岗职责,并对执行A岗工作职责时的结果负相应责任。
(三)B岗代办人遇政策界线模糊、不能明确是否应该办理的事宜,要及时与A岗责任人取得联系或向分管领导报告,不得因此耽误工作。
(四)A岗责任人回到工作岗位后,B岗代办人应及时向A岗责任人交接工作,说明代办情况。
第四条 有关要求
(一)实行AB岗工作制后,各窗口服务部门及分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、任何方式出现空岗、缺岗现象,出现问题将列入年度考核扣分项。
(二)各窗口服务部门及分公司要根据工作需要明确AB岗责任人的相应职责,并有计划、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,确保能及时兼职上岗,保证工作顺畅运作。
(三)在工作繁忙或有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,AB岗责任人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,相互支持配合,共同完成工作任务。
(四)该制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公司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,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。
第五条 因推诿、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,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。
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