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我公司营商环境,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,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,规范预约、上门服务程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预约服务范围
用暖报装申请、供热故障维修等业务。
第二条 预约形式和对象
1.预约现场服务。企业群众可通过现场、电话、网络等方式提前预约,现场办理相关业务。
2.预约上门服务。75岁以上高龄老人,重病、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以及大型重点项目可以预约上门服务。
第三条 申请时间
预约现场服务时间可为法定工作日和双休日,预约现场服务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,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前往窗口办理业务。预约上门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,需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,审核通过后,按要求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,等候工作人员上门服务。
第四条 预约渠道
1.电话预约:6961303;
2.现场预约:申请人或代理人直接到相关窗口办理预约;
3.取消预约:在预约服务尚未实施前,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取消预约服务的,应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取消,超过预约时间半小时未到达且电话联系不到的,视做放弃预约。
第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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